Wednesday, December 31, 2008

2009, I'm ready

Saturday, December 13, 2008

回忆录:在美国的最后一夜(上)

忙碌了一个学期,终于有机会喘口气了,也有机会回忆一下那个依然让我心惊肉跳的夜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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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7月31日,是我在美国的最后一夜。飞往中国的飞机8月1日早上8点多起飞。

晚饭的时候喝了一点啤酒,之后又去了酒吧。出来的时候已经有些醉意了。

凌晨2点,开着小红,行驶在Hays夜晚无人的街道上。

美国的交通法律规定,路口有stop标志的,车必须在stop标志前完全停稳,看看其他方向没有车才能继续通行。但是很多当地人在事实操作的时候,一般是先放慢速度,如果其他方向没有车的话就继续加油门继续前进。当地人把这种行为叫rolling over stop sign,就是在进入路口之前速度很慢,没有停稳。这种行为严格意义上是违法的,但是大家一般都会这么做,也很少有警察会纠察这个行为。就算倒霉碰到警察,最多也就是个警告,一般不会罚款。

Vine street和183高速的交叉路口,是一个需要四个方向全部都STOP的路口。半夜2点,一个车都见不着。虽然我知道这里有stop标志,还是没有完全停稳,而是减速观察,然后加油门通过了这个十字路口。

不料2-3秒钟之后,就有一个警车追了上来,马上在我后面闪起了警灯,示意我靠边停车。

我只能照做。

警察靠了过来:“Driver's license and Registration, please.” 让我出示驾照和证件。

只能照做…

同时装无辜:"Anything wrong, officer?"

"Yes. You failed to stop at the stop sign. Any reasons that I should aware of?"

"I apologize, officer.... Won't do it again... you know... just because ... errr... it's late... and there was no traffic here... I wouldn't do it again... "

说话间,警察闻到了酒味!!!“Have you been drinking tonight?”

“。。。” 这还能抵赖吗?我自己都能闻到!

警察不再和我说话,拿起了他的步话机,开始呼叫总部请求支援。。。在任何一个国家,酒后驾驶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,甚至可能是犯罪。除了高额的罚款以外,还可能面临着进监狱的可能。。。而警察开始呼叫支援,就是一个明显的信号,他在为把我弄到警察局做准备。Kansas州规定酒后驾驶第一次被抓,会面临48小时以上100小时以下的拘留+500美元到1000美元的高额罚款+吊销驾照30天+驾驶的车辆可能会被扣留最长一年。

"Step out of the vehicle, please." 一般的交通违法,警察很少让司机下车。他让我下车了。。。会有手铐等着我吗?

很多可怕的念头闪过我的大脑,重要的是…明天我就得飞回国了。。。如果他把我带到jail怎么办??

(待续)